|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12/24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Lead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 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3262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EI Industries (H.K.)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EI Industries (H.K.) Limited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Lead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
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303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LEI Industries (H.K.) Limited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7741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東莞領航電子有限公司、江蘇
領先電子有限公司、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皆為本公司間接持
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342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東莞領航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東莞領航電子有限公司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東莞立德電子有限公司、江蘇
領先電子有限公司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1402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東莞領航電子有限公司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EI Electronics (B.V.I.)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EI Electronics (B.V.I.) Inc.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Lead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918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LEI Electronics (B.V.I.) Inc.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eader 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eader 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LEI Electronics
(B.V.I.) Inc.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7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Leader Electronics (Singapore) Pte Ltd.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eader Electronics (N.A.)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eader Electronics (N.A.) Inc.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LEI Electronics
(B.V.I.) Inc. 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6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Leader Electronics (N.A.) Inc.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廣安市華鎣山領創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廣安市華鎣山領創電子有限公司係資金貸與他人公司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持
股33.80%之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江蘇領先電子有限公司係本公司間接持股
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14727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913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廣安市華鎣山領創電子有限公司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LEI Japan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LEI Japan Co.,Ltd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
皆為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轉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68187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787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為因應LEI Japan Co.,Ltd營運週轉而從事之資金融通。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1528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6.32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