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8 立德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0/04/09 | 發言時間 | 17:07:37 | 發言人 | 吳敏娟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195-3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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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04/0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04/09 2.公司名稱: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證(九一)上字第024660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後續執行情形如下: (一)承諾事項:承諾非經股東會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不得處分對立德 B.V.I (Leader Electronics (B.V.I.) Inc.)、立德控股(LEI Group Limited)、立德開曼 (Leader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東莞立德(Dongguan Leader Electronics Inc.)及江蘇領先(Jiangsu Leader Electronics Inc.)之投資。 (二)後續執行情形: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無處分上述被投資公司股權之情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