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90 日電貿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8/12 發言時間 18:13:17
發言人 李坤蒼 發言人職稱 行銷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19-0505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3/08/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8/1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63.92%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801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5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15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健略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63.92%之子公司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持股達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8014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1)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辦理第二順位抵押設定予本公司。

(2)健略股份有限公司:
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動產辦理第三順位抵押設定及本票予本公司。
(2)價值(仟元):184369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9983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0116
5.計息方式:
以不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之相當天期最高利率為原則計息,按月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依約定條件為之。
(2)日期:
依約定條件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1912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0.5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其他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
   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699,838仟元
   健略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100,000仟元
(2)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
   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32,397仟元
   健略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27,719仟元
(3)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其他:本公司自有資金。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