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08/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健略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7574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1)公司名稱:通盛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7574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健略股份有限公司之資金貸與提供不動產辦理第三順位
抵押設定予本公司。
(2)價值(仟元):182205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248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5914
5.計息方式:
以不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之相當天期平均利率加0.2%為原則計息,按月計收。
6.還款之:
(1)條件:
依約定條件為之。
(2)日期:
依約定條件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22375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1.9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資金貸與通盛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
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
資金貸與額度內之新台幣100,000仟元整於需求期間內不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另資金貸與額度新台幣100,000仟元整,資金貸與期限為授權董事長於
不超過一年之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2)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
健略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274,800仟元。
通盛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50,000仟元。
(3) 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累積盈虧金額
健略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77,509仟元。
通盛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28,405仟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