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郝挺 聯傑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正元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公司董事。
董事:在華有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公司董事。
董事:陳義榮 聯傑國際(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萬文慧 安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李廷鑫 聯傑國際(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林永燈 信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Lucky Bay Holdings Limited, British Virgin Islands. President。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後,贊成權數46,782,884,占總權數47,886,278權之97.70%,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