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 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
案由:本公司擬依相關規定第二次買進本公司股份,謹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 本公司擬自集中交易市場第二次買回公司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 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11,648,359元。 4.預計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2年1月15日起至102年3月14日止,預 計買回1,900,000股, 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59%。 5.買回之區間價格:新台幣 65 元至 105元,惟若買回區間內,本公 司股價低於其所定買 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每日可買進數量為63 3,333股以內。 7.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1,467,000 股。 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1,467,000 股。 9.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101年11月5日至102年1月4 日申報買回3,400 仟 股,實際買回1,467仟股。 未執完畢之原因:本次未執行完畢原因為買回期間成交量小,為兼顧 市場機制不影響股 價,並維護股東權益,公司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分批買回,故本 次庫藏股未能執行完 畢。 (三)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5.59%,並且本 次買回本公司股份業已 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另委請元富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對本公司買回 股份價格之合理性出具評估報告意見書。 (四)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規定,本次買回庫藏 股將提報股東會買回 及執行情形。 (五)通過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董事會聲明書,詳見附件,謹提請 討論。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
| 23 |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2年1月14日102年度第一次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 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本公司股份1,9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5.59,且買 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6.32,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 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四人及委 託出席二人均同意本 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一零四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楊基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