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11/21
2.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5年第3季關係人交易申報數與會計師核閱數之差異達說明標準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05年度3季(105年07月至105年09月)關係人交易申報數:
應收款(交易金額)自結數:174,837仟元
應收款(交易金額)會計師核閱數:120,450仟元
處分資產(交易金額)自結數:506,678仟元
處分資產(交易金額)會計師核閱數:269,880仟元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不適用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不適用
9.因應措施:
已輸入關係人交易申報數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說明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應收款差異金額54,387仟元主要係會計師按營業項目重分類會計科目所致。
2.處分資產差異金額236,798仟元主要係出售睿志達光電(深圳)有限公司之蝕刻生產線,
因申請開立大額發票需時甚久,雖已於6/30前完成點交,惟未於當月底入帳。
交易事實已存在, 故將該筆交易之相關分錄於Q2時提供予會計師據以調整入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