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49 正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7/29 發言時間 14:58:15
發言人 邱火生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7-2369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償還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7/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7/29
2.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民國103年08月25日
開始發行至108年08月25日滿五年到期。
6.因應措施: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到期償還事宜,
並終止上櫃買賣。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正達一」)於108年08月25日到期
    ,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即108年08月26日)起終止上櫃買賣。依據本公司
    「正達一」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七條規定,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一條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及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九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
    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之102.53%(實質利率0.5%)
    以現金一次償還。
二、公司債最後申請轉換日:最遲請於108年 08月23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三、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108年09月09日將款項以匯款交付債權人。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