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49 正達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12/23 發言時間 14:10:31
發言人 邱火生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7-236988
主旨 更正申報本公司108年1月至12月資金貸與明細表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12/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23
2.公司名稱: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間接持有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100%
本公司間接持有宏達光電玻璃(東莞)有限公司25%
5.發生緣由:
(一)
108年1月至12月資金貸與明細表中,睿志達(成都)貸與宏達光電玻璃(東莞),因子公司
Brave Advance 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未依持股比例認購,導致宏達光電玻璃(東莞)
持股降低至25%時,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及總限額
計算錯誤,惟此筆交易僅依辦法辦理董事會通過及公告並未實際動撥。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本公司108年1月至12月資金貸與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貸與宏達光電玻璃(東莞)有限公司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資金貸與總限額
1月                  183,136仟元             183,136仟元
2月                  183,587仟元             183,587仟元
3月                  185,344仟元             185,344仟元
4月                  184,699仟元             184,699仟元
5月                  183,505仟元             183,505仟元
6月                  182,876仟元             182,876仟元
7月                   72,412仟元              72,412仟元
8月                   69,703仟元              69,703仟元
9月                   68,691仟元              68,691仟元
10月                  68,107仟元              68,107仟元
11月                  67,776仟元              67,776仟元
12月                  66,547仟元              66,547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睿志達光電(成都)有限公司貸與宏達光電玻璃(東莞)有限公司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資金貸與總限額
1月                   35,462仟元              70,925仟元
2月                   35,750仟元              71,500仟元
3月                   36,729仟元              73,459仟元
4月                   36,737仟元              73,475仟元
5月                   36,850仟元              73,701仟元
6月                   36,591仟元              73,183仟元
7月                   36,486仟元              72,972仟元
8月                   35,435仟元              70,869仟元
9月                   35,208仟元              70,416仟元
10月                  34,965仟元              69,931仟元
11月                  34,227仟元              68,455仟元
12月                  33,975仟元              67,949仟元
9.因應措施:
發佈重大訊息並修正108年1月至12月資金貸與明細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