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64 景岳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4/01 發言時間 09:26:51
發言人 王美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2151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轉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4/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4/01
2.公司名稱:景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八日臺證上字第0990000468號函
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102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1)承諾本公司各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告若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據以認列投資
損益或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需對財務報表出具不提及其他會計師
查核意見之報告。
後續執行情形:截至102/03/31為止,本公司並無上述之情事。
(2)本公司不得放棄對光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或處份光惠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若有上開情事,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又本公司「取得或
處分資產程序」已訂有不得放棄對光惠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各年度之增資,該條
款爾後如有修訂,應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揭露,並函報本公司備查。
後續執行情形:截至102/03/31為止,如下說明
(a)本公司100/01/04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在公司可動用的現金餘額內,且在持有光惠
   生物科技(股)公司股權51%以上的前提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子公司光惠生物科技
   (股)公司現金增資部份認購案.
(b)本公司已依承諾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目前該條款並未有修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