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64 景岳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07/05/18 發言時間 16:16:21
發言人 王美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2151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子公司白木屋食品(股)公司 因停業而停工
符合條款 3 事實發生日 107/05/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07/05/18
2.事件緣由:因本公司子公司白木屋食品(股)公司連年虧損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比較:不適用
4.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量比較:不適用
5.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
6.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量:-
7.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占公司營收比例:107年Q1占27.77%
8.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 不適用
9.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占總資產比例: 不適用
10.質押之資產明細: 不適用
11.質押之資產占總資產之比例: 不適用
12.決策過程:依董事會決議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0%持有子公司白木屋食品(股)公司因持續營運虧損、本公司考量未來
     發展無法轉虧為盈,為維護股東權益,因此董事會決議白木屋食品(股)公司辦
     理停業。
(2)、白木屋食品(股)公司民國106年及107年第一季營收分別為172,287仟元及36,969
     仟元,占景岳集團合併營收分別為31.15%及27.77%。
     本公司於民國106年及107年第一季認列白木屋食品(股)公司投資損失83,301仟元
     及23,092仟元後,民國106年及107年第一季合併稅前淨利分別為31,231仟元及
     5,959仟元,考量有關停業將減少本集團合併營收並減少投資虧損,對財務狀況
     不造成不利影響。
(3)、有關停業對於白木屋食品(股)公司員工的處置方式說明如下:本公司將依據
     勞基法規定辦理資遣作業並盡可能安排被資遣員工轉業,善盡社會責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