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67 大量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3/26 發言時間 17:56:30
發言人 張明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6885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03/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6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
新股3,462,276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34,622,76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部分,得由股東於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逾期未申請歸併者,依公司法第240條規
定以現金分派至元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資本公積分派於配股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執
行轉換、買回庫藏股或其他股份變更等因素,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使股東配股
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案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之要求或實際狀況之需要而變動時,
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本案提請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暨發行新股基
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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