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189 景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02/18 發言時間 20:00:40
發言人 穆顯爵 發言人職稱 資深專案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87191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優於審計委員會決議之股東股利案
符合條款 44 事實發生日 108/02/18
說明
1.董事會日期:108/02/18
2.審計委員會日期:108/02/18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本公司於108/02/18召開審計委員會通過配發股東股利新台幣541,009,200元,
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

本公司另於108/02/18召開董事會討論股利發放案,
吳薌薌董事提議調整股東股利為每股配發新台幣1.50元,
則股東股利總額為新台幣676,261,500元。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審議,無異議通過。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