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29 晟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0/03 發言時間 15:32:12
發言人 林金淵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052032
主旨 更正本公司8月15日代子公司資金貸與公告申報事項與重訊誤植 及本公司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誤植。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0/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0/03
2.公司名稱:晟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更正1:原8月15日公告子公司晟鈦國際對100%持有之子公司浙江晟鈦科技工業
      有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標準之公告申報及其重訊誤植。
更正2:原8月公司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誤植。
8.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