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29 晟鈦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0/03/26 發言時間 17:43:43
發言人 巫承勳 發言人職稱 策略規劃室協理 發言人電話 2701701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彌補虧損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內容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3/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26
2.公司名稱:晟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彌補虧損,並於民國110年3月26日下午4:30於台灣證券交易所
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1)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求,擬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減少
資本額新台幣612,528,810元,銷除股份61,252,881股,減資比率約 65.5%,用
以彌補累積虧損。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35,158,810元,分為93,515,881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 10 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2,630,000元,分為32,263,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3)本次減資案將提請110年0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並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銷除655股(即每仟股換發345股),減資後
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款提供為帳簿劃撥之費用。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4)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率因此
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5)有關減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予變更或修正時,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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