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57 虹冠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11/22 發言時間 10:46:02
發言人 彭明秀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執行董事 發言人電話 03-567997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將於11月28日召開法人說明會
符合條款 12 事實發生日 105/11/28
說明
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
事實發生日:105/11/28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5/11/28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6號3樓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司營運現況及未來展望
5.其他應敘明事項:說明會內容檔案將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