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57 虹冠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8/02 發言時間 14:48:50
發言人 彭明秀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5679979
主旨 公告本公司除權息基準日
符合條款 14 事實發生日 106/08/02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8/0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配發新台幣84,689,540元為股東紅利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65元
每股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0.65元(每仟股無償配發65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6/08/21
5.最後過戶日:106/08/2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8/2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8/27
8.除權(息)基準日:106/08/2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6/09/20
(2)股票股利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
交付,屆時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