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57 虹冠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8/02 發言時間 14:49:16
發言人 彭明秀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567997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聘任劉大光董事為榮譽董事長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8/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8/02
2.公司名稱:虹冠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為感念前董事長劉大光先生自民國87年至106年6月20日擔任董事長以來對本
公司之付出與貢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聘任劉前董事長為本公司榮譽董事長。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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