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57 虹冠電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8/05/03 | 發言時間 | 17:43:09 | 發言人 | 彭明秀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67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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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獨立董事對本公司董事會議決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 ||||
| 符合條款 | 第 | 44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5/03 |
| 說明 |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8/05/03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胡耀文,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每股配發現金2.5元。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本公司獨立董事胡耀文表示,公司對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應採較保守態度, 建議公司多保留現金,而反對此一議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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