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57 虹冠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1/30 發言時間 08:57:12
發言人 石智賢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679979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公告春節復工時間延至2月10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1/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30
2.公司名稱: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深圳冠順微電子有限公司遵循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
春節假期延遲復工通知,要求境內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
復工,本公司配合防疫工作,復工時間延至2月10日。
6.因應措施:
 (1)通知客戶調整出貨時程。
 (2)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