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66 昇陽 公司提供
序號 15 發言日期 102/03/21 發言時間 22:05:27
發言人 簡伯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727288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2/03/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3/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495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88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88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本公司因辦理合併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其原為他公司之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工程承攬履約
(2)價值(仟元):9880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015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901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完成公設點交管委會
(2)日期:
完成公設點交管委會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2476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988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0.6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7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係因辦理合併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其原為他公司之背書保證。
2.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資訊系採昇陽開發101年12月31日之淨值。
3.本案已逾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限額,經董事會通過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對
公司超限可能產生之損失具名聯保,並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送本公司
102年股東常會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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