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66 昇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2/25 發言時間 18:15:00
發言人 簡伯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771355
主旨 本公司現金增資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2/12/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2/25
2.公司名稱:昇陽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辦理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102年12月24日截止,對尚未
繳納股款之原股東,特此催告。
8.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第266條第3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股款催繳
期間自102/12/25~103/01/27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合作金庫銀行忠孝分行及全省各
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