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66 昇陽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2 | 發言日期 | 104/06/12 | 發言時間 | 16:08:28 | 發言人 | 簡伯殷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77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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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東常會解除新任 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4/06/12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4/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麥寬成。 (2)董事麥修瑋。 (3)董事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簡伯殷。 (4)董事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志長。 (5)董事昇陽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曾令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