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申請買回
申報日期:104/08/19
1公司代號3308
2公司名稱聯德
3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科技一路69號
4買回股份目的 轉讓股份予員工
5董事會決議日期 97/10/06
7公司已發行股數總數(股) 90,317,900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 0
9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0申報時,低於買回股份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之累積股數(股) 0
11前項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0.00%
12買回股份種類 普通股
13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元)A.保留盈餘(元): 213,694,085
B.買回辦法第8條所列已實現資本公積(元): 217,160,300
C.董事會或股東會已決議分派之盈餘(元): 0
D.依證交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元)(證券商不適用): 0
E.A+B-C-D 合計(元): 430,854,385
14預定買回之期間開始日期: 97/10/07
結束日期: 97/12/06
15預定買回之數量(股) 3,000,000
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A/B 3.55%
16買回區間價格(元)最低: 18.00     ▓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最高: 33.00
17買回方式 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18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不適用
1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20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案,謹提請 核議。
說明:1.本公司擬實施庫藏股以因應未來轉讓給員工以激勵員工士氣
並留任優秀人才,相
關程序係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辦理。
2.本次買回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430,854,385元。
(4)預定買回期間:97.10.07~97.12.06。
(5)預定買回數量:3,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18至33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格
下限時,本公司仍可繼
續執行買回股份。
決議:經全體出席董事決議通過後實施庫藏股、九十七年度第一次庫
藏股轉讓員工辦法。
21「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
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
一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辦
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
份轉讓予員工,除依
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之普通股,
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
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
年內,授權董事長一
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認購對象限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三個月且通過試用期考核
之正式員工為限。
第五條:本公司考量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
,訂定員工得受讓股
份之股數,並授權董事長核決後實施,員工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
繳款者,視為棄權
認,認股不足之餘額,得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授權董事長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
準、認購繳款期間、
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
格,並得加計台灣銀
行1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之資金成本。惟轉讓前,如遇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
發行股份增加比率調整之。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
外,餘權利義務與原
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本辦法應提報股東會報告,修訂時亦同。
22「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讓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23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97年10月6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
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巿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
公司股份3,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己發行股份之3.55%,且買回股
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5.4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己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人(列席
監察人一人)均同意本
聲明書之內容,並此聲明。
24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
程具合法性,價格區
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25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