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08 聯德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8/08/19 | 發言時間 | 17:37:17 | 發言人 | 鄧瑞玲 | 發言人職稱 | 副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3)3286800 |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長訴訟案(補充說明)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8/19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董事長 陳銘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3年金重訴字第5號 4.事實發生日:108/08/1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依證券交易法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 券,不得有意圖抬高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 券連續以高價買入,而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虞之規定,判決當事人有期徒刑3 年2月,尚未確定,惟對此判決結果感到遺憾,委請律師研議上訴事宜。 6.處理過程:本案當事人對於判決內容將再提起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當事人所涉案件並非關執行公司業務之個人 涉訟情事,其法律效果不及公司,並未對公司之營運及業務運作造成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