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12 弘憶股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6/01/03 | 發言時間 | 18:03:10 | 發言人 | 林哲仁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2659-9838#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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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代子公司弘威電子有限公司公告有關清盤呈請訴訟判決結果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1/03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弘威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威電子) 東芝亞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芝亞洲)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HCCW81/2016 4.事實發生日:106/01/03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針對收到東芝亞洲對弘威電子的清盤呈請提出訴訟。 6.處理過程: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判決駁回弘威電子之清盤呈請異議。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弘威電子之財務影響尚待評估, 另因弘威電子已取消與東芝亞洲代理關係,故對業務不會有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弘威電子將與律師研擬後續上訴處理事宜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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