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12 弘憶股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3/25 發言時間 17:15:09
發言人 林哲仁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 2659-9838#1005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取消資金貸與子公司額度之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3/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25
2.公司名稱: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投資51%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轉投資弘威電子有限公司已無資金之需求,擬取消109年8月10日董事會
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弘威電子有限公司港幣貳佰捌拾萬元額度案。
6.因應措施:董事會於110/03/25取消該資金貸與額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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