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12 弘憶股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8/03 發言時間 17:03:14
發言人 林哲仁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 2659-9838#1005
主旨 背書保證金額達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應公告事項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10/08/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0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弘憶(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52,02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6,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6,4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原額度人民幣貳仟萬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8,3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2,76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綜合授信額度合約到期
(2)日期:
綜合授信額度合約到期日(112年6月30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52,02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6,4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57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8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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