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12 弘憶股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14/08/07 | 發言時間 | 17:07:43 | 發言人 | 柯登嘉 | 發言人職稱 | 資深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2659-9838#1007 |
|---|---|---|---|---|---|
| 主旨 | 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 辦法」之債權人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4/08/07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4/08/07 2.公司名稱: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令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14年8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後,按公司法第 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備。 三、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 法」,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8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 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 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郵寄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忠路57號2樓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