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46 麗清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2/22 發言時間 13:14:07
發言人 李鋆辰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26112
主旨 澄清媒體中時電子報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2/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2/22
2.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麗清第2季起營收持續增溫,......,法人對於全年營收也調升至
          年成長5成以上。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該報導所提營收預測為媒體自行推估,
          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請投資人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