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76 新日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1/03 發言時間 17:03:21
發言人 卓聖桓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813316
主旨 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債權人異議期間屆滿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11/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1/03
2.公司名稱: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114年10月1日修訂「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債權人公告,已訂定債權人異議期間自114年10月1日至114年11月1日止。 
6.因應措施:
(1)截至114年11月1日止,債權人聲明異議期間已屆滿三十日以上,尚無債權人異議
  聲明通知送達本公司。
(2)本公司將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