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80 明泰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19 發言時間 19:18:16
發言人 陳韶伶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66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捐贈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10/03/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19
2.捐贈原由:支持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辦理社會公益與文化教育等多項事務
3.捐贈金額:新台幣20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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