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380 明泰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10/11 發言時間 17:36:29
發言人 陳韶伶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636666
主旨 公告更正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說明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3/10/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0/11
2.公司名稱: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更正本公司11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第45頁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一)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
為取得銀行融資及外匯交易額度與政府簽訂補助款合約而存放於銀行之本票及
保證書總額分別為18,700,880千元、7,755,950千元及5,573,550千元。/ 第45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一)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三十日、一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
為取得銀行融資及外匯交易額度與政府簽訂補助款合約而存放於銀行之本票及
保證書總額分別為18,700,880千元、19,993,551千元及15,597,576千元。/ 第45頁
9.因應措施:更正後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次僅為附註9揭露更正,不影響合併資產負債表、
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數字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