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天慶-玉晶光電(股)公司 董事長兼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出席股東表決權數(含電子投票)18,364860權;贊成權數67,530,137權;
反對權數1,102,833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5,813,088權,
贊成權數占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90.71%,本案經出席股東票決後,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陳天慶-本公司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長
立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 董事長
瀋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福建省廈門市火炬高技術開發區創新路8號
立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福建省廈門市火炬高技術開發區創新路8號
瀋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瀋陽市瀋北新區瀋北路76-30號B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玉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光學組件等光電產品之生產及銷售等相關業務
立晶光電(廈門)有限公司:光學電子器件和非金屬製品模具之生產及設計等相關業務
瀋陽立晶光電有限公司:LED路燈、燈具及相關零件之生產及組裝等相關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