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450 聯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05 發言時間 12:03:56
發言人 梁聰明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245-6186
主旨 澄清103年03月05日財訊快報關於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3/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3/05
2.公司名稱:聯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報快訊
6.報導內容:
本公司除依規定公告財務資料外,並未對外發佈任何財務預測資料,該媒體之報導
內容純屬該媒體之推測,與本公司無涉,特此澄清。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