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481 群創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11/07 發言時間 13:00:40
發言人 楊柱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6000
主旨 說明鏡週刊報導內容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11/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07
2.公司名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鴻海董事長郭台銘規劃將群創車載面板事業分拆,
再與中國的深超光電整合,將在中國上市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針對鏡周刊七日報導,群創在此聲明,此為不實臆測
群創為專業經理人經營之上市公司,任何營運模式調整,需於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
請媒體與業界先進勿捕風捉影
面板產業起伏劇烈,群創致力推動加值化、多元化以及平台化營運模式以因應之,
以維護員工與股東權益
2.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一向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