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494 誠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4/14 發言時間 13:22:40
發言人 馮竹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912-6268
主旨 更正本公司108年12月資金貸與他人申報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4/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14
2.公司名稱:誠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08年底與Ace Color Technology Co. Ltd.(下稱ACE)及
Leadlink Bac Ninh Limited(下稱LLB)簽訂債權轉讓及債務抵銷協議書,ACE將其對
LLB之資金貸與債務計135,090千元,以對本公司之應收債權沖抵,由本公司對LLB進
行支付,惟LLB於民國108年底辦理清算完結,故將其債權轉予其母公司Samoa承受。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更正108年12月份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明細表資訊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08年12月LLB貸金貸與對象ACE累計至本月止最高餘額137,250仟元,
期末餘額為134,910仟元,實際動支金額134,910仟元,利率區間0%,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營運週轉,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141,200,資金貸與總限額141,200。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08年12月LLB無資金貸與ACE。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