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18 柏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9/02 發言時間 13:50:33
發言人 劉明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212-8833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柏霆(江蘇)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辦理現金減資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4/09/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02
2.減資緣由:配合集團資金規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
3.減資金額:美金250萬元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31.25%
6.減資後股本:美金550萬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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