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28 安馳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6/29 發言時間 19:15:00
發言人 鄧春媚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26982526
主旨 澄清104/06/25工商時報A16版、中時電子報、時報資訊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4/06/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6/29
2.公司名稱:安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中時電子報、時報資訊報導
6.報導內容:
工商時報、中時電子報、時報資訊:安華高在今年宣布合併博通,將成為新博通,安
馳有信心可拿下新博通在工業、車用方面相關晶片的代理權。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對安華高、博通就兩造合併案與任何一方有所談論、溝通和會
議之情事,該報導文中提及安華高併購乙案,安馳有信心成為新博通代理商之報導純
屬媒體臆測,所有資訊應以安華高公告資訊為主,謹此澄清。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