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33 嘉澤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19 發言時間 11:43:08
發言人 劉興夏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 24331110
主旨 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所寄民事起訴狀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13/03/1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公司負責人及員工鄭耀齡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審五113年度民補字第40號
4.事實發生日:113/03/1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13年3月19日上午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寄來,
 安矽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民事起訴狀。請求新台幣2625萬元侵害著作權之
 損害賠償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協助處理本項訴訟相關事務。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協助處理本項訴訟相關事務。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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