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35 晶彩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7/24 發言時間 14:36:34
發言人 王子越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459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修正105年度年報部分資料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7/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7/24
2.公司名稱: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正本公司105年度年報第13頁、第15頁、第19頁
、第23頁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05年度年報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一)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資格條件(2),第13頁
(二)董事酬金表格未列”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第15頁
(三)董事會運作情形,第19頁
(四)薪酬委員會成員資料資格條件(2),第23頁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一)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資格條件(2),第13頁
(二)董事酬金表格未列”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第15頁
(三)董事會運作情形,第19頁
(四)薪酬委員會成員資料資格條件(2),第24頁
9.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後修訂本)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