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50 聯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5/31 發言時間 15:25:12
發言人 巫麗卿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總 發言人電話 8226-5658#2209
主旨 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8億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05/05/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5/3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土地銀行等7家聯貸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3年6個月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中期放款額度新台幣8億元或等值美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中期營運資金暨償還102年
聯貸案下之授信餘額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中期營運資金暨償還102年聯貸案下之授信餘額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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