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50 聯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0/06 發言時間 14:53:41
發言人 鄭淑菁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會計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8226-5658#2201
主旨 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10億元之聯合授信合約
符合條款 10 事實發生日 111/10/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0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彰化商業銀行等6家聯貸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5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中期放款額度新台幣10億元或等值美金。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債務(包括但不限於
「107年聯貸案」授信餘額)。
10.具體目的:充實中期營運及購料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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