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利分派情形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牧德 公司提供
決議(擬議)
進度
股利所屬
年(季)度
股利所屬
期間

董事會決議
(擬議)股
利分派日
股東會
日期
期初
未分
配盈
餘/待
彌補
虧損
(元)
本期
淨利
(淨損)
(元)
可分
配盈

(元)
分配
後期
末未
分配
盈餘
(元)
股東配發內容 股利分派之公司章程 備註 普通股
每股面額
盈餘分配
之現金股利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發放之
現金(元/股)
資本公積
發放之現金
(元/股)
股東配發
之現金(股利)
總金額(元)
盈餘轉
增資配股
(元/股)
法定盈餘
公積轉增資
配股(元/股)
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股
(元/股)
股東配股
總股數(股)
董事會決議  113年
下半年 
113/07/01~
113/12/31 
114/02/11  不適用  1,618,160,039  203,804,608  1,801,740,253  1,627,301,551  3.00000000  0.0  2.00000000  290,731,170  0.0  0.0  0.0 
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
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應納稅捐、預估保留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
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或主管
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由
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
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
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
,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
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
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
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次資本公積及盈餘發放現金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新台幣10.0000元
董事會決議  113年
上半年 
113/01/01~
113/06/30 
113/07/30  不適用  1,566,332,009  117,006,849  1,676,306,273  1,618,160,039  1.00000000  0.0  0.0  58,146,234  0.0  0.0  0.0 
第二十六條之一: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每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應先提繳應納稅捐、預估保留員工酬勞、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
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加計
上半會計年度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以發行新股
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第二十六條之二: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保留應納稅捐、依法彌補虧損及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
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其餘額再加計上半會計年度累積未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1.本案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次盈餘發放現金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嗣後如有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新台幣10.0000元

註1:「可分配盈餘(元)」係指「期初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加計「當年度損益依公司法規定於完納稅捐、彌補虧損、依相關法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與特別盈餘公積、及其他調整(或迴轉)事項後」之數額。

註2:依107年11 月1日修正後之公司法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期中(包含第1季、第2季及第3季或前半年度)或年度(包含第4季或後半年度)以現金分派股利之部分,由董事會決議,無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若部分盈餘分派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增資配股),仍須經股東會通過確認,本報表爰依公司分派期間、派息/權別、授權及申報情形等判斷決議(擬議)進度;股利所屬年度107年(含)以前,則以股東會日期或公司申報情形判斷決議(擬議)進度。

註3:股利所屬年(季)度為108年以前者,「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及「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之金額包含「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

註4:因應主管機關函令,上市(櫃)及興櫃公司110年原訂5月24日至6月30日股東會,延至110年7月至8月間召開,延期召開股東會日期彙總表,請至110年7月及8月「股東會及除權息日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