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76 聯合再生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2/02/06 | 發言時間 | 17:41:09 | 發言人 | 洪傳獻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78-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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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特此對債權人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2/02/0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02/06 2.公司名稱: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合併後以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旺能光電股份有 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之中文名稱為「新日光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自合併基準日起,旺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所有資 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二、本公司之債權人對上開合併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即日起至一○二 年三月八日止,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 (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視為無異議。 三、本公司通訊地址:300新竹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力行三路七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