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國立交通大學工程四館合勤講堂)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報告。
(4)民國105年股東常會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執行情形報告。
(5)本公司發行海外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105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案。
(2)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3)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員工案。
(4)擬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5)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停止過戶起迄期間(含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
停止申請轉換):106年4月16日至106年6月14日止。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
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
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106年3月29日
起至106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
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4月10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
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
面提案手續。
(3)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
並將符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
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三路7號
電話:(03) 578-0011;傳真:(03) 578-1255
郵寄者請以掛號函件寄送。
(四)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