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76 聯合再生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0 | 發言日期 | 108/05/06 | 發言時間 | 22:29:39 | 發言人 | 洪傳獻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暨策略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78-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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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新能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就雙方互負之債務進行和解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5/06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5/06 2.公司名稱: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新能光電截至108年5月底止,積欠本公司數筆貨款、租金及 股東貸款等項目,加計利息總計為新台幣446,317,382元。 2)昇陽光電(已於107年10月1日與本公司合併)於106年10月27日 新竹一期廠房發生重大火災,造成新能光電設置於該廠區之機器 設備受損。新能光電機器設備之災損金額,本公司已委請獨立專 家中華徵信所出具報告估算可能產生之賠償價值。 6.因應措施:本公司考量新能光電目前之營運狀況及償債能力,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就新能光電所得主張之446,317,382元債權,與 新能光電因災損設備得向本公司主張之損害賠償達成和解,並簽 署和解協議書,和解後免除雙方之債權及債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新能光電積欠之債款,本公司皆已提列備抵呆帳。與其和解即免 除雙方互負之債權及債務,本公司不會有現金流出,此案對本公 司之財務、業務及營運資金並無重大影響。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