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93 力銘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11/10 發言時間 16:06:18
發言人 黃文慶 發言人職稱 財會行政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7-3433776
主旨 代子公司樂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他人 餘額超限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2/11/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10
2.公司名稱:樂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樂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餘額
超限,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2月18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02686
號函及112年2月15日金管證審字第1120333071號函,本公司依規定命
子公司訂定改善計畫,於重大訊息公告,並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
提報董事會控管及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改善計畫之目前進度:
一、持續開發轉投資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業務,創造營收。
二、持續轉投資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撙節各項支出,精實
人力及提升生產效率。
三、持續轉投資公司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資產活化事宜:
(1)已出租研發樓部分廠區。
(2)廠房東、西側土地,正積極對外進行資產活化作業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