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605 宏致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2/17 發言時間 18:15:54
發言人 李舒音勻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副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46328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延後與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 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3/12/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12/17
2.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成之原因:本公司與維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併案,原暫訂今
(103)年12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現因預計相關主管機關之申請核准程序不及於原暫訂
合併基準日前完成,故擬將合併基準日予以順延;未來依合併案實際進行之時程,再
由雙方董事會共同協議訂定合併基準日並對外公告之。
3.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成之影響: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合併案之合作目標維持不變,相關作業仍持續進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