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5/02/16
2.公司名稱:宏致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公司財務資料如下:
期間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期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期 最近四季累計
105年1月 增減% 104年第4季 增減% 104年第1季至第4季
(IFRS合併 (IFRS合併 (IFRS合併
自結數) 自結數) 自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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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金額) % (金額) % (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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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453百萬元 37% 1,309百萬元 28% 3,968百萬元
稅前淨利 50百萬元 23% 63百萬元 17% 190百萬元
本期淨利 38百萬元 22% 38百萬元 (28%) 140百萬元
每股盈餘 0.31元 19% 0.32元 (26%) 1.16元
註1:上列104年度及105年1月財務資料為自行結算,尚未經會計師查核(閱),僅供參考。
註2:本公司於104年10月1日正式取得龍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稱為維翰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依據IFRS第三號公報企業合併規定,須針對龍翰科技(股)公司
以收購日之可辨認資產與負債進行公允價值之評估,並依此公允價值併入到合併
報表;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委託第三方會計師出具之評價報告尚在進行中。
上列104年度及105年1月財務資料仍未進行公允價值評估調整,待評價報告最終
確定後, 如果有更新財務資料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進行公告。
註3:本期淨利係指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本期淨利。
(2)本公司營運一切如常,公司於集中市場股價變動係市場自由交易機制所決定,與本
公司並無關聯。
(3)本公司無「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
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
(4)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
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